品商网
商谈吧 登录注册聚知堂拾金论坛供求集市品商互动商谈吧首页品商网首页  
进入贴吧
品商网 > 商谈吧 > 答题点评 > 帖子浏览 吧主:三阳 
  快速回复 | 收藏本帖 谈吧投诉 | 我要建吧  
阅读[137]  回复[0]

1楼 企业商家要积极回应才是上策

    用户“大自然”以“天意”(原文网址:http://bar.pincom.cn/post/1000000003274544.htm)寓意消费者的心声和期望,初阅似有夸张,细想很是贴切,因他指的是消费者的整个群体,企业要“顺应天意”,“替天行道”,这个大方向绝对不会错。
     
    而对于消费者的个体而言,该用户也指出了现实中的一些实际情况:“当然,在消费者的评述中也有不同的情况。有认真善意地提出中肯意见的,有发泄自己愤怒之情的,有抱冤叫屈的,也有借题发挥的,可以说是五花八门,错综复杂。”从我们办站的实践看,这种复杂情况也是客观存在的,下面具体列举几种:

    一是评述有具体的事实经过,但所述问题尚未得到相关企业或商家的妥善处理,由于还抱持着期望心态,因而言辞谨慎,要求恳切,也没作过多的负面评价。
    
    二是评述有具体的事实经过,但由于各种原因已对相关的企业或商家失去信心,发帖的目的仅是为发泄怨气,或为了警示他人,故言辞中较有情绪化,负面评价色彩较浓。
    
    三是评述中的事实经过简略,批评的份量占多,从浏览者角度看事实真相较模糊。
    
    四是只有标题性的论断,基本无事实经过的叙述,从浏览者角度看是“光有帽子不见人”。
    
    还有其它,但上列四种情况是主要的,其中二、三种情况所占比例较大。我们认为,不管消费者的评述情况如何,为消除负面影响,树立正面形象,企业商家都应依据事实积极回应才是上策。当然回应的方式应讲究策略,可区分不同的评述情况而予以不同的回应。通常情况下自然是“顺应天意”式的回应有利于树立正面形象,但在特殊情况下,比如有企业对第四种确实属于“乱扣帽子”的帖子以“严正声明”的方式来驳斥,也不失于一种明智之举。
    
    总之,企业商家也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之优势来行使自己的话语权,通过消费者聚集的平台用心地以多种方式与他们沟通对话,真正践行“顺应天意”的理念,这样才能使自身的壮大发展之道越走越宽广!
发布者: 三阳 2008-08-12 20:01 回复此发言 | 举报
阅读[137]  回复[0]
尊敬的用户,欢迎光临品商网!

登录后发表您的见解,未注册用户请点击快速注册
 
 本站提醒:
1、吧内信息或文章除用户原创外,有些系用户转载,若信息与文章的拥有者不同意被转载,务请及时告知,本站将即予删除并向您致歉或道谢!
2、吧内所有信息仅供参考,请网友自行辨别真伪以作取舍;同时敬请勿传播虚假、违规或一切违法信息,否则将自负此类言行的法律后果。
24小时热帖
· 化解企业与消费者矛盾是永恒的主
· 应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的质量与效
· 一个值得深思的命题
· 试看品商网和中消协的区别
· 企消互动广告:网络时代广告活动
· “答题点评吧”开吧说明
· 一道有关企业发展战略的综合试题
· 信誉的重要
一周热帖
· 未来经济是高人性经济
· 应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的质量与效
· 企业商家要积极回应才是上策
· 话说“天意”
· 试看品商网和中消协的区别
· 企消互动广告:网络时代广告活动
· 一道有关企业发展战略的综合试题
· 信誉的重要
精华帖
· 企消互动广告:网络时代广告活动
· 话说“天意”
· 未来经济是高人性经济
· 应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的质量与效
· 从信息论和控制论看品商网的出现
品商网首页 | 服务协议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品商思记
Pinadv.com 2006-2008 版权所有 请合法合理使用 浙ICP备07001798号
信息对称 商评共享 融洽对话 企消互动 消费传媒